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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

十字路口的意外

日子回溯至十月十八日下午
滿心歡喜的結束第一次青少年服務隊隊輔長得職責,
騎著高手125返回屏科大的路上。

撞上一個七十歲的老奶奶...

奇妙的是,就在撞上的前一秒吧!
就那短暫的瞬間,好像所有的景象都呈現慢動作,
可是,笨拙的腦袋卻怎麼也做不出完美的閃避動作。
所幸,雙方速度都不是很快,
事故後,立刻將壓在老奶奶腿上的機車扶起。

雖然眼看只有擦傷,即問是否可以移動?很痛,沒辦法彎曲。
老奶奶放心,別再彎曲腳,保持現狀就好,我現在就撥給救護車,請醫生幫你處理。
隨即撥給119及110,告知事故發生地點及傷者目前狀況。
救護人員將老奶奶抬上支架後,就開往國仁醫院了。
留下老奶奶的兒子及我作簡單的車禍描述。

暫且不提對錯,
就當事故發生時,一定要通報警方。
讓警方的公權力來做見證。
就算是私下和解也是由警方來做中介會比較好。
不然,恐發生新聞上常看到的,
已經雙方以達成共識私下和解但未通報警方,即駛車離開,被對方告肇事逃逸。
發生這種事,想反駁也十分困難,因為沒證據可以證明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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